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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全家便利店因销售过期饮品被罚1万
来源:作者:刘潇潇 石兰 发布时间:2022-03-31 

过期食品一直是食安问题的痛点。近日,全家便利店关联企业上海福满家便利有限公司蓝村路二店因销售过期饮品,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万元。

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息显示,当事人为全家超市加盟店,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调取其销售记录及监控视频确认,举报人从该店购买一瓶草莓乳饮品时,该饮品已超过14天的产品保质期,现场未查见其他过期饮品。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减轻处罚,没收违法所得6.8元,同时,给予当事人10000元罚款的处罚。

去年8月,上海全家便利店就曾因被曝卖超期烤肠导致消费者腹泻,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被立案调查。

据全家便利店官网显示,截至2018年12月,中国大陆地区全家便利店突破2500家,三城市门店数量破百。

业内人士表示,全家品牌连锁店经营模式适合现代快节奏生活。但食品安全问题频频出现也说明,企业需要在控制食品质量问题上更上一层。

“大型企业应在食品安全问题上更多履职尽责。”中国农业大学、北京食品安全政策与战略研究基地杨树副教授、首席专家白军飞此前在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指出,食品作为一种典型的“信任品”,其特征之一即消费者很难对其安全水平进行直接判断,依赖品牌作为质量线索进行筛选就成了消费者最常用的自我保护方法之一。食品安全事件不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更破坏了广大消费者对品牌的信赖,加重了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担忧。

白军飞认为,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食品安全处于易发、多发期。为更好地确保食品质量安全、落实企业责任、带领行业发展,大型食品企业有责任、有义务在食品安全问题上担负起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