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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行贿人一次违法处处受限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19 

(制图:王婵)

  为有力压缩招投标领域行受贿空间,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举办“不见面”开标,将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保证金查询、唱标等信息在线公开,最大限度避免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图为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网上开标直播现场。龙源 摄

  湖南省纪委监委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图为该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人员在对涉工程建设招投标有关问题线索进行研判。吴哲 摄

  受贿犯罪和行贿犯罪相互依存,是一根藤上结出的两颗“毒瓜”。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反腐败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明确提出要“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要“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严肃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行为”,六次全会在部署2022年主要工作时,再次提到“加大打击行贿力度,探索实施行贿人‘黑名单’制度”。

  围绕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多地纪委监委都进行了探索。湖南省纪委监委严格落实全会部署,严肃查处涉案行贿人,严格规范行贿人处理程序,探索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制度。“目前,我们已公开发布了三批行贿人‘黑名单’,涉及6家企业和106名个人,并联合多部门对‘黑名单’上的失信主体进行联合惩戒,社会效果良好。”湖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双全表示,该省同时还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力度,截至目前已通报全省行贿典型案例24起,向社会释放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强烈信号。

  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率先展开探索

  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之前,湖南省纪委监委已经开始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先行先试,将存在行贿、串通投标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司和个人,纳入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失信行为“黑名单”,以此作为行贿人“黑名单”探索的开端,并不断为后续工作积累经验。

  为何选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这个领域?带着疑问,记者采访了湖南省纪委监委政策法规室和案件监督管理室相关负责人。

  据了解,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湖南省先后开展三次巡视或巡视“回头看”,都指出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方面存在的问题。“该领域由于资金资源密集,权力寻租空间大,变成了一些领导干部权力不当干预的主渠道,是腐败的重灾区。”湖南省纪委监委政策法规室相关负责人说,近年来,该省纪委监委查办的大要案,几乎都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移送司法机关的省管干部中,绝大多数都有过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收受贿赂并为特定对象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从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案件来看,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受贿犯罪问题还比较多。

  究其原因,“一方面,工程建设领域是‘围猎’与反‘围猎’的主战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利益驱使下,不法商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千方百计‘围猎’领导干部。”湖南省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相关负责人说,“另一方面,以往司法审判机关和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之间没有建立起有效的信息对接共享机制,大多数涉案的公司和个人没有得到处罚和限制,违法成本低,形成了受贿的官员一个接一个落马,行贿的不法商人换个地方、换个‘围猎’对象,照样能继续牟取暴利的怪象。”在这种情况下,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行贿行为查处、曝光力度刻不容缓。

  2020年初召开的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提出要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结合本地实际,落实全会精神,从这一年4月起,湖南省开始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同时,为了增加不法商人的违法成本,压缩违法行为的生存空间,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失信行为“黑名单”制度,其中就包括该领域行贿人“黑名单”,并通过多部门联合惩戒,使行贿人付出代价。

  哪些主体将进入“黑名单”

  “‘黑名单’来了!湖南通报第一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失信行为企业和个人。”从2020年6月15日发布第一批“黑名单”至今,湖南省纪委监委已经在微信公众号“三湘风纪”上发布了三批“黑名单”。这三批“黑名单”还同时在省纪委监委三湘风纪网、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发布。

  从构成看,“黑名单”主要由行贿失信行为“黑名单”和串通投标失信行为“黑名单”组成,失信行为的主体,主要是生效判决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认定的有行贿、串通投标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其中行贿失信行为“黑名单”中公开的信息,包括失信行为主体名称(姓名)、失信企业社会信用代码或经技术处理的失信相关人身份证件号码、失信行为描述等内容。浏览通报可以发现,有些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同时上了“黑名单”,既惩戒公司,也惩戒个人。如第三批“黑名单”中既公布了株洲国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也公布了其原法定代表人陈辉,这两个主体的失信行为均表述为,“2013年至2018年,为在攸县湘东水果花卉交易市场建设、攸县城市夜景照明工程二标段等项目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株洲国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原法定代表人陈辉向攸县县委原书记谭润洪行贿。”

  公开“黑名单”既要达到联合惩戒、形成震慑的目的,同时还必须坚持依法进行。

  “纪委监委所有的工作都必须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将这些主体纳入‘黑名单’,是在严格依照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做出的决定。”湖南省纪委监委政策法规室相关负责人介绍道,这些政策法规依据一是国家发改委等24个部门《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此备忘录规定了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存在相关失信行为的,应纳入联合惩戒对象范围;二是经湖南省政府同意,由湖南省发改委、省公管办印发的《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该办法规定,被司法机关依法认定有行贿、受贿、串通投标等有关犯罪行为的,应作为失信行为予以公布;三是湖南省级各行业监管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的《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等。国家和省级层面出台的政策文件,为推行该项制度提供了法规支撑,做到了有法可依。

  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该省还注意把控好公开行贿人“黑名单”的度,力求在打击行贿等违法犯罪行为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经审慎把握,将三类行为恶劣的市场主体列入“重点打击对象”,即:行贿数额特别巨大的;多次行贿、不知收敛的;当中间人“提篮子”,通过资质挂靠、围标串标的。对于那些被迫行贿、行贿数额较小、认错态度较好的,根据有关政策,决不搞“一刀切”。

  从已公开名单的内容以及向湖南省纪委监委了解的情况来看,该省在行贿人“黑名单”甄别、公布工作中,主要参考以下三个标准。一是明确时间界限。公布对象的行贿犯罪行为发生时间在2013年以后,司法判决时间在党的十九大之后。二是违法犯罪事实清楚。失信主体的行贿等违法犯罪事实要有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佐证,对法院生效裁判文书认定的行贿等违法犯罪行为纳入失信行为予以公布。三是情节较为严重。公布的行贿人“黑名单”,主要是一些犯罪情节比较严重、性质比较恶劣的案例。

  惩戒措施多样,使行贿人依法付出代价

  上了“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除了被依法给予刑事、行政等方面惩处外,还将面临多部门联合惩戒。

  联合惩戒的主要制度依据,是去年7月在湖南省纪委监委的推动下,湖南省发改委等23家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试行)》,在此之前,则主要依据湖南省发改委、省公管办印发的《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

  该意见(试行)在第一部分“联合惩戒对象”中规定,对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生效的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中有行贿、受贿、串通投标等有关违法犯罪行为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其列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对象包括“行贿”“受贿”主体。

  这些主体将受到哪些惩戒?具体而言,分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和其他相关领域两大类。前者由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公管委)成员单位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惩戒对象采取惩戒措施,而后者则是由省公管委成员单位以外的其他有关单位采取的措施。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内的惩戒措施一共有12种,主要是限制惩戒对象参与特定活动,如限制失信企业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活动、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活动,限制失信相关人担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专家、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从业等。

  其他相关领域的惩戒措施多达26种,涉及面更广,包括对失信企业获得财政补贴、社会保障资金及获取科技项目扶持资金等方面予以限制;从严审核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依法限制新增项目审批、核准,依法从严控制生产许可证发放;依法限制失信相关人担任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限制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取消其参加评先评优的资格;依法限制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失信主体列入税收管理重点监控对象,强化税收管理,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在申请信贷融资或办理信用卡时,金融机构将其失信信息作为审核重要参考因素;依法对申请发行企业债券不予受理;在注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时,加强管理,按照注册发行有关工作要求,强化信息披露,加强投资人保护机制管理,防范有关风险等。措施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多项并用。

  除了惩戒措施以外,惩戒期限也是大家关注的一个问题。该意见(试行)规定,公共资源交易严重失信行为惩戒期为严重失信行为的公示期。法律法规有规定公示期限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公共资源交易严重失信行为公示期限为一年。惩戒期届满且未再发生严重失信行为的,自动退出严重失信公示名单。

  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提高打击行贿的精准性有效性

  一系列惩戒措施的投入使用,使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沉重代价,也打消了其他潜在行贿者的侥幸心理和投机心理,同时还教育引导其他市场主体不敢、不能、不想违规违法,自觉规范从业行为,共同营造公平公正、诚信法治的市场环境。

  据了解,发展到现在,湖南省纪委监委的行贿人信息库正在按照全要素要求建设。除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行贿人,查处的其他领域各类行贿人都囊括在内,查处一起就录入一起,动态更新。

  “下阶段,我们将继续深入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对行贿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继续公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行贿人‘黑名单’,近期将发布第四批。”湖南省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相关负责人说。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释放坚决查处行贿的强烈信号,除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之外,湖南省纪委监委还在“三湘风纪”微信公众号上通报查处的行贿典型案例,相比“黑名单”中的“失信行为描述”,更为具体,自去年9月起至今,已经连续发布三期共24起案例。

  通报的案例中,行贿人大多为私营企业主,行贿的谋利事项从工程承揽、项目招投标、工程款支付、用地审批、土地补偿等工程建设领域到投融资领域等,可谓“无孔不入”。且行贿情节恶劣,手段隐蔽,金额巨大,时间跨度长,多头多次行贿现象突出。

  这些查处的案件表明,腐蚀与反腐蚀斗争长期存在,容不得丝毫松懈。湖南省纪委监委将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坚决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利益链,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对查办案件中涉及的行贿人,该立案的坚决予以立案,该处理的坚决作出处理。通过多措并举,提高打击行贿的精准性、有效性,推动实现腐败问题的标本兼治,培育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季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