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指出,“坚定不移贯彻对外开放基本国策”。
五年来,人民法院审结涉外商事案件9.5万件、海事案件7.6万件。庞大数字的背后,是越开越大的大门带来越来越多的司法需求,是平等保护原则得到中外当事人的广泛认可,是中国司法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的印证。
扬帆:加强顶层设计,服务国家战略
党的决策部署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
“围绕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和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等出台司法服务政策。”报告指出。
2019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强调,“推动共建‘一带一路’沿着高质量发展方向不断前进”。同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进一步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意见,为人民法院深度融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明确新目标,提出新要求。
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宣布,增设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2019年8月20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揭牌。同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服务上海临港新片区建设意见,积极为新片区制度创新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2020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制度设计、各阶段重点任务和组织实施。2021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意见,全面部署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工作。
出台服务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意见,服务北京“两区”、前海合作区、横琴合作区建设等意见……在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道路上,人民法院始终护航,做好司法服务保障。
“人民法院服务对外开放的工作和我们国家总体开放的水平是相适应的。”全国人大代表、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李引泉认为,“不仅内地吸引来越来越多的外资、外商,而且我国企业、公民在海外的经济活动量也越来越大。随着我国与外部联系逐渐增多,需要司法手段来调节这些关系的需求也越来越多。人民法院在机构设置、依法办案上很好地跟上了形势。”
驱动:以公正审判筑牢平等保护
报告强调,“平等保护中外投资者合法权益”。
在深圳、西安设立最高人民法院第一、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创立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制度,在南宁等地设立10个国际商事法庭,建立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推进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优选地建设。
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审理外商投资企业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等案件,助力稳定中外投资者市场预期;审理铁路提单物权纠纷案,促进陆上国际贸易规则创新;完善中欧班列等国际铁路运输案件专业化审判机制……人民法院加快推进涉外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我国涉外审判覆盖的国家和地区范围不断扩大。
推进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形成包括11个海事法院、42个派出法庭在内的全国海事审判组织体系,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共建国际海事司法研究基地,上线中国海事审判网;审理“普拉利斯”轮扣押案,用时5天促成调解,避免船上饲料告罄可能导致的“牛死财损”不利后果;审理“天使力量”轮船员劳务合同案,通过智慧法院为船员提供线上视频代理见证等跨境诉讼服务,帮助长期被困船上的外籍船员离船回国……我国海事司法公正、高效、透明等优势充分彰显,越来越多外国当事人主动选择中国法院管辖。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认为,涉外司法审判工作成绩可圈可点:“我国涉外审判机构逐步发展,专业化审判队伍逐渐扩大,涉外审判水平逐步提升,在涉外司法审判的规则程序构建上也不断迈上新台阶。”他建议今后在推进涉外审判体制和机制改革、完善我国涉外管辖制度体系等方面继续发力。
远航:中国司法国际影响力日益提升
报告强调,“恪守国际条约,尊重国际惯例,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世界执行大会、世界互联网法治论坛、世界环境司法大会……国际司法交流合作主题多样、内容丰富、目标鲜明、成果丰硕,扩大了中国司法的“朋友圈”,提升了中国司法在国际层面的话语权。
近年来,人民法院深化国际司法交流合作,举办国际性论坛与大会的经验越来越成熟。全国人大代表、香港岛各界联合会会长蔡毅认为,这有利于向世界展现中国法治的成绩,对于吸引外资来到内地投资将起到推动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已与1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司法机构及20多个国际或区域性组织建立友好交往关系,签署70多个合作协议或备忘录;已有200余位外国最高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到访中国法院。
中国司法国际影响力日益提升,赢得满堂喝彩。
人才是第一资源。人民法院加强涉外司法人才培养,全面推进涉外审判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各地法院通过开展专题培训、挂职轮岗、业务交流等方式,大力培养选拔优秀涉外审判人才。最高人民法院3名法官分别当选联合国上诉法庭、争议法庭和国际劳工组织行政法庭法官。
全国政协委员、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黄宝荣建议,进一步完善涉外审判人才培养机制,注重提升人才队伍全球意识和国际思维,加大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为深度参与国际法治交流合作创造条件、搭建平台,努力培养和储备一批既有大局观念又有国际视野,既通晓国内法律又熟悉国际法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优秀涉外审判人才,提升我国在全球治理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冼小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