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晚,近百名日本民众在福岛第一核电站运营方东京电力公司(下称东电公司)总部前举行集会,抗议福岛核污染水排海计划。此前一天,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公布针对福岛核污染水的综合评估报告。日媒称,岸田文雄将在评估该报告内容的基础上,最终决定启动核污染水排海的时间。4日上午,中国驻日本大使吴江浩就日本福岛核污染水问题召开专题记者会指出,IAEA评估报告证明不了排海的正当性、合法性,免除不了日方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国际法义务。
日本政府强行推进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引发了广泛的国际关切和担忧。大量的核污染水从何而来?日本为什么冒天下之大不韪单方面强行向海洋排放核污染水,此举将带来哪些危害?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
每天产生约130吨核污染水,事故后积存的核污染水已有130多万吨
2011年3月11日,日本东北部太平洋海域发生里氏9级地震并引发海啸。福岛第一核电站因海水灌入发生断电,1至3号机组堆芯熔毁,造成灾难性核泄漏。这场事故等级被定为核事故最高分级7级(特大事故)。
为了控制核反应堆的温度,东京电力公司持续向1至3号机组安全壳内注入冷却水以防止堆芯进一步熔融损毁。“这些冷却水再加上渗入反应堆的地下水、雨水等,便形成大量的核污染水。从公开信息看,冷却过程每天产生约130吨核污染水,事故后积存的核污染水已有130多万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副教授、中国辐射防护学会常务理事陈志告诉记者。
日本政府在2021年4月宣布核污染水排海计划,2022年7月正式推出排海方案。目前,这些核污染水被收集在福岛第一核电站中上千个金属储存罐中。根据测算,这些储存罐将在2024年初达到容量峰值。正如太平洋岛国论坛秘书长亨利·普纳所说,日本要“打开潘多拉的盒子”。
日本国内反对核污染水排海的声音从未中断。据日本《福岛民报》报道,福岛县渔业协会联合会日前召开全体会议,全票通过特别决议强调,反对福岛核污染水排海立场“没有丝毫改变”。这是继日本全渔联前不久通过反对核污染水排海特别决议后,再有日本渔业团体通过同样内容的特别决议。
来自国际社会的反对声音更加强烈。韩国市民团体“阻止日本放射性污染水排海全国行动”近日在首尔市政府附近举行今年5月以来第三次大规模集会,数千人参加。人们高举“保护太平洋”“向国际海洋法法庭起诉日本”等标语,要求日方采取在陆地上保管福岛核污染水的替代方案。
韩国水产业经营者联合会等渔业团体日前在全罗南道莞岛郡莞岛港的码头周边举行了抗议集会活动,谴责日本推进核污染水排海计划势必严重损害韩国渔民和水产业从业者的生计,威胁民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受地理位置和洋流影响,太平洋岛国预计受福岛核污染水排放影响较大。6月26日,亨利·普纳发表声明,日本向太平洋排放放射性废物计划不仅是核安全问题,更事关海洋环境、渔业、民众健康以及子孙后代利益。此举具有明显跨国界、跨代际影响,可能构成人为故意向海洋排放核废物的国际先例,应寻求其他处置方式。
在菲律宾,多个团体表达了对日本排放核污染水的担忧。菲律宾全国性渔业非政府组织帕马拉卡亚发言人罗内尔表示:“与亚洲许多国家一样,我们强烈反对日本将核污染水排入太平洋,这将污染我们丰富的海洋资源,给菲律宾渔业造成广泛灾难。”
近日,韩国媒体等持续报道日本官员通过各种方式对国际原子能机构综合评估报告结论施加不当影响。这加剧了国际社会对日本核污染水排海的疑虑和担忧。
“机构报告不能成为日方排海的‘护身符’和‘通行证’。”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就IAEA发布日本福岛核污染水处置综合评估报告答记者问时表示,这份报告未能充分反映所有参加评估工作各方专家的意见,有关结论未能获得各方专家一致认可。机构因授权所限,没有审查日方排海方案的正当合法性,没有评估日方净化装置的长期有效性,没有确证日核污染水数据的真实准确性,相关结论存在较大局限性和片面性。
福岛核污染水总量之大、成分之复杂、处置周期之长史无前例
面对各方疑虑和反对,日本始终未就排海方案正当性、核污染水数据真实性、技术可靠性、净化装置有效性、环境影响不确定性等关键问题作出科学、可信的说明,也没有同包括邻国在内的各利益攸关方进行充分和有意义的协商,反而不断纠缠“核污染水”这一称谓,声称要排放的是经过所谓“多核素去除系统”(ALPS)净化的“处理水”,甚至把福岛核污染水等同于全球核电站正常运行下的排放水,千方百计“洗白”排海行为。
“福岛核污染水和压水堆核电站正常运行时排放的水有本质区别。”陈志说,正常运行的压水堆核电站通常有2套水循环系统,即一回路系统和二回路系统,正常运行时这两个回路的水均不向外排放。其中,用于二回路凝汽器冷却的海水以及设备冷却水系统的水均不具有放射性或具有极少量的放射性。而福岛核污染水来源于注入受损反应堆堆芯的冷却水和雨水、地下水等,这些水直接与受损的核燃料或核废料接触,带有大量高放射性核素。
据日本广播协会报道,ALPS处理后的核污染水将被注入一个游泳池大小的水槽中,每一秒钟约有6升处理水被一次性注入约4吨海水中,之后这些被稀释后的水将通过海底管道排入太平洋。
经过ALPS系统净化和海水稀释,核污染水是否变得安全无害了呢?
“福岛核污染水总量之大、成分之复杂、处置周期之长史无前例。”陈志认为,排海将持续30年甚至更久,未来还将新产生大量的核污染水,日本无法证明核污染水净化装置的长期可靠性以及净化能力的有效性,也没能拿出系统全面的环境监测方案,监测范围太小,点位太少,频率不足,难以及时发现核污染水超标排放等异常情况。
福岛核污染水含有60多种放射性核素,现阶段很多尚无有效处理技术。美国伍兹霍尔海洋研究所高级研究员肯·布塞勒几乎每年都要前往福岛进行相关研究。“东电公司只检测了上千个储水罐中的少数几个罐子,并没有进行彻底的检测分析。”肯·布塞勒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每个罐子的检测结果都不一样,有的罐子可能氚含量很高、铯含量较低,有的罐子铯含量较低、锶-90的浓度很高,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长期以来,东电公司在核电站安全运行方面劣迹斑斑,曾多次隐瞒核电机组故障事故、篡改技术数据以及提交虚假报告等。日本东京大学研究生院学者小豆川胜见对《东京新闻》表示,至今第三方仍无法确认福岛第一核电站内的放射性数值等数据,只能拿东电公司单方面发布的数据来讨论。“每当看到东电公司的各类故障和问题时,就不由得怀疑该公司能否长期遵守规则处置核污染水。”
6月5日,一份来自东电公司的报告被公开:5月在福岛第一核电站港湾内捕获的海鱼许氏平鲉体内放射性元素铯的含量达到每千克18000贝克勒尔,超过日本食品卫生法所定标准180倍。同日,中国国家原子能机构主任、国际原子能机构中国理事张克俭在维也纳出席国际原子能机构6月理事会时,就福岛核污染水排海问题发言,严厉抨击日本排放福岛核污染水。
“ALPS处理后的核污染水中仍有多种放射性核素含量超标,成熟性和有效性有待验证;ALPS系统需要在长达30年周期内处置超过130万吨核污染水,长期高负荷运行的性能与效率令人存疑。”张克俭说,很多核素尚无有效处理技术、部分长寿命核素可能随洋流扩散并形成生物富集效应,这将给海洋生态和人类健康带来不可预测的影响。
核污染水入海构成的环境威胁将影响几代人
核污染水中的放射性元素半衰期短则十几年,最长的能有数千年。陈志提到,日本福岛事故产生核废水倾倒在海里,会造成局部海域放射性核素浓度偏高,并在该区域的海洋生物体内富集后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使人体受到内照射的影响。
“从食品安全角度看,若海产品中放射性核素量超出我国法律法规的限制要求,将被禁止销售。从辐射防护角度看,我们重点关注癌症等疾病发生的风险。这是一个具有随机性的概率问题,但发生概率与辐射剂量有直接关系。”陈志说。
“铯-137和铯-134等物质可能需要数周或数月的时间才能排出,还有锶-90或钚会沉积在骨骼中,它们可能会在你摄入后数年才被排出体外,造成长时间的损害。”肯·布塞勒说。
德国海洋科学研究机构曾指出,福岛沿岸拥有世界上最强的洋流,从排放之日起57天内,放射性物质就会扩散到太平洋的大半区域,3年后美国和加拿大将遭到核污染影响,10年后蔓延到全球海域,影响到全球鱼类迁徙、远洋渔业、人类健康、生态安全等方方面面,对人类社会和海洋生态环境健康的潜在威胁难以估量。
不少科学家与环保组织表示,由于核废水的巨大体量和现有技术的局限,无法完全预知排放的废水将给海洋环境和人类安全造成什么潜在伤害。就算日本所谓“经过大量海水稀释后实现污染物浓度达标”的说辞成立,也只意味着有关元素产生即时毒性的概率降低,而随着大量核废水持续流入太平洋,放射性物质总量并不会减少,核污染水入海构成的环境威胁将影响几代人。
2021年、2022年,我国生态环境部先后组织开展了我国管辖海域海洋辐射环境监测,摸清了目前相关海域海洋辐射环境的本底情况。“针对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后的海洋辐射环境监测,我部已经作出部署,如果发现异常将及时预警,切实维护我国家利益和人民健康。”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相关负责人说。
“核污染水的问题、辐射的健康危害问题,可能在100年后才会进一步显示出影响。核污染水问题必须考虑500年、1000年后的影响。”日中共同市场促进会代表理事五十岚义隆近日在日本明治学院大学演讲时呼吁日本政府在核污染水处置问题上加强同国际社会合作,汇集全球智慧以研究排海以外的更好的处置方案。“大海是世界的共同财产,不是日本单独就能决定的。”
向全世界转嫁核污染风险,既不道德,也不合法
“我有一个不得不问的问题,如果经过ALPS处理过的核污染水如此安全,那日本为何不将其再利用或用在本国制造业和农业方面?”斐济副总理(时任斐济代总理)卡米卡米加曾发出“灵魂之问”。
从上世纪中叶开始,太平洋岛国所处海域成为美西方国家的核试验场,遭受了令人触目惊心的核辐射污染和生态灾难。“根据我们在核污染方面的教训,日本在这个时候继续推进排海计划简直不可想象。我们不能用40年时间来‘弄清楚’日本的排海后果。”亨利·普纳强调,任何核污染水处置决定不是、也不应该只是日本的国内问题,而是一个全球性和跨国性问题,应该在国际法义务范围内受到审查。
事实上,日本经济产业省最初提出过5种核污染水处置方案,包括地层注入、排入海洋、蒸汽释放、氢气释放和地下掩埋。2020年2月,日本经济产业省组织的专家委员会提交报告书,认为“最实际的解决方法”是将核污染水稀释排放入海或蒸发排入大气。
排海绝不是最安全、最优化的处置手段,日本为什么还是决定要向海洋排放核污染水?答案显而易见:经济成本最低、对日本自身的污染风险最小。
“日本政府在没有充分论证其他处置方案的情况下,单方面决定将核污染水向海洋一排了之,这种为了本国私利损害全人类共同利益的做法,说服不了国内外民众。”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表示。
向全世界转嫁核污染风险,既不道德,也不合法。陈志表示,核污染水排海计划违背辐射防护正当性原则。此举还违反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规定的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的义务,以及1972年《伦敦倾废公约》禁止通过海上人工构筑物向海洋倾倒放射性废物的规定等。
地球上,三分陆地,七分海洋。海洋是地球生命的摇篮,面对百万吨的核污染水,日本理应尊重事实、尊重科学,本着对全人类高度负责的态度和精神慎重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