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陕西延安一名被初步诊断为甲状腺癌的冯女士,带着一系列检查单赶赴北京就诊。不料,接诊医生对着冯女士带着的检查结果,一样不少地让她又查了一次全套。如此大批量的重复检查,引发了冯女士的不满,报道刊发以后,也唤起了公众对“医检互认”的期盼。
“医检互认”问题由来已久,重复检查不但给患者带来更大的经济负担,也让患者消耗更多时间和精力,极大地破坏了患者的就医感受。
为此,早在2006年2月,原卫生部就印发通知,要求医疗机构间要建立检查互认的制度,不但包括检验结果互认,还包括检查资料互认。2010年7月,原卫生部又印发了《关于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对相关工作做了细化规定。到了2022年3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等部门又共同制定《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将相关工作推向了新的高度。在这样的背景下,患者依然饱受重复检查之苦,引发热议也就不难理解了。
为什么一项工作从2006年推到现在,依然面临这样那样的堵点呢?
首先在于医疗机构对这项工作的内生动力不足。医改这么多年,有一个问题始终困扰着医院的发展。那就是人员劳动回报太过低廉。虽然经过多次医疗价格调整,医生的技术价值已经有了极大提升,但对比社会整体发展水平,还很少有医院能通过挂号费让医生获得体面收入。现在药费加成没有了,耗材加价也没有了,医生的劳动收入,或者说医院的门诊收入,主要就是依靠各项化验检查。尤其是在大医院看病的患者,可能在其他医院把各种检查都做了不止一遍,如果这些检验全都互认了,这些大医院的经济状况就会受到影响。
其次,人体的变化是持续的,很多病情的变化不可预测。因此一个检查的时限性很难确定。对一个脑出血的患者,只要出现了生命体征变化,就需要进行头颅CT检查,以判断出血变化,调整治疗方案。血常规或者血生化更是可能每天都会变化。这确实给医生的研判带来变数。因此,医生从内心里都更希望得到最新的检查结果,这也是他们更愿意重复开检查的重要原因。在报道中,也有专家建议,针对法律责任问题,相关部门应完善立法,并推行相应的责任分配机制。
此外,大医院总有一些不同于其他医院的检查项目,有的时候查一个检查也是查,查一堆检查也是查,既然要查项目等结果,索性都来一遍。这也是有些医生选择那些可开可不开的检查项目时的心理。
总之,“医检互认”虽然是优化医疗流程的重要手段,但仍存在不少堵点,需要完善互认标准、建立激励机制,并努力提升医疗机构积极执行的热情。就如药品加成会引发医院和部分医生开大处方一样,当检验收入成为医院收入的重要来源,多开检查就成为医疗行为中的一个选项。